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设立发行的“粤财信托·金海湾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6月21日成立,信托资金专项用于向湛江安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目前,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人民币2.9亿元,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6月21日。
近日,借款人函告我司,因经营需要,已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贰仟万元变更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工商核准变更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
以上事项,专此披露。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