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2年07月26日成立了《中铁信托•重庆新城开发建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4年2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重庆新城开发建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07月26日成立。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信托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事物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合作双方相关约定,本信托于分别2012年07月26日一次性向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建设”)发放信托贷款5000万元贷款给新城建设,用于向新城建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目前信托计划资金处于正常状态。
结合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与有关各方签署了如下法律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中铁(2012)贷字180号)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中铁(2012)保字180-1号、180-2号)
上述保证措施均已落实,并已办理了司法公证手续。
三、信托项目运行情况:
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10日为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大市政建设、土地整治、动迁房建设、资源行业投资开发及资本运营等经营业务,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也是首批获得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截止2014年3月末,总资产113亿元,总负债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净资产28亿元,企业财务状况正常。
四、信托财产的风险现状、重大及必要事项披露:
4.1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城建设归还5000万元信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城建设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在重庆开发企业50强中名列第4, 2014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43位。截止2014年3月末总资产169亿元,总负债135亿元,净资产34亿元,资产负债率约80%,流动比率为1.71,速动比率为0.76,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4.2新城建设的实际控制人涂建华为新城建设归还5000万元信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信托未有特殊重大事项披露。
五、信托资金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计划规模
预计年收益率(%)
运作方式
本季实收金额
累计实收金额
5000
期满24个月7.8%—10%。
信托贷款
201.25
1164.37
截止2013年7月26日,本信托已分配第一个信托年度受益人信托收益5,000,000.00。2014年7月29日本信托已分配第二个信托年度受益人信托收益5,000,000.00,归还本金5000万元。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