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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实业合同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4年第2季度)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7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华金实业合同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2年9月7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18,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规模为35,000万元,次级信托规模为83,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苏州石路支行

开户账号: 12453000000202842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4年第二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本信托计划全部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吴江华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实业”)在2012年3月4日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签署的《吴江市科技创业园核心服务区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拥有的合同收益权。目前,吴江华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86,249.15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信托收益按年进行分配,结算日(除最后一个结算日)为各期优先级信托单位成立满12个月之日及该期优先级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时,支付日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应分配信托收益最后一个结算日为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支付日为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本报告期内未分配信托收益。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陶源、傅立波担任信托经理 ,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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