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4年3月18日,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长城新盛•郑州中力酒店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6月30日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银行账号:1001262129213310985
二、项目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截止至目前,信托资金使用方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三、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为9,490万元,其中:A类信托本金2,890万元,B类信托本金6,600万元。
2.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根据信托计划的有关合同,受托人实际运用信托资金9,490万元,用于受让河南中力酒店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力酒店”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资金全部用于郑州中力酒店项目后续工程建设。
3.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账户支付信托报酬金额为111,507.50元,托管费24,779.44元,银行手续费金额为856.50元;收到利息5,222.48元,募集户利息转入21,284.99元;信托账户余额为2,029,630.20元。
四、期间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情况
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共计收到信托财产收益6,480,351.94元,投资者收益分配2,650,277.77元。
五、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 其它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