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长城新盛.慧缘公司组合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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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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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规模 |
优先级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分2期,每期不超过1亿元;次级5000万,由辽宁慧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沈阳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股权认购。二期募集规模1亿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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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不超过24个月(可提前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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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益 |
二期:100≤投资金额 <300万(不含)9.5%/年;300万≤投资金额 <600万 10.5%/年;600万≤投资金额 <3000万 11%/年;3000万以上 1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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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起点 |
人民币100万元,并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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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利益分配 |
信托预期收益每季度分配一次,剩余信托预期收益及本金于信托计划到期时一次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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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 |
向辽宁慧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馨港湾二期”项目建设。辽宁慧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详情及预约请致电公司客服热线:40000-8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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