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您投资的“国元信托-财富管理1号集合信托计划”于2013年3月29日成立,该信托计划项第一期融资类项目中南通市通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借款为2亿元,已按期归还本金5000万元,现本金余额为15000万元,担保措施为: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惠通投资”)提供名下土地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以及南通朝霞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担保。经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土地抵押物价值合计76987.41万元,其中惠通投资抵押物土地面积146294平方米,评估价值46082.61万元。
现由于惠通投资所抵押土地经政府规划另有他用,现申请置换原土地抵押物,置换的抵押物为四块出让性质的住宅用地,位于南通滨海园区,面积为146428平方米,经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57839.07万元,比原抵押物价值高出11756.46万元,因此抵押物置换没有损害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