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2011年中诚信托-诚安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向第七期受益人返还全部信托资金本金并对第七期受益人进行信托净收益的分配条件。现将本期处理信托事务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中诚信托-诚安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1年9月28日成立,截至目前,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二、我们严格按照《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第七期信托资金的本金返还及信托净收益的分配基准日为2013年3月24日。
四、 我公司将在分配基准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第七期受益人返还信托资金本金和分配信托净收益。
五、按照约定,第七期认购多于(含)100万个A类信托单位但低于300万个A类信托单位的投资人实际可获得的信托净收益为“本金×5.4%×181/360”;第七期认购不低于(含)300万个A类信托单位的投资人实际可获得的信托净收益为“本金×5.6%×181/360”。另外,分配基准日起至信托财产返还给信托受益人之日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均归受益人所有,将于信托本金返还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六、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或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敬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800-810-2711、400-650-0717,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ctic.com.cn。
您的理财需要和我们的事业发展息息相关。再次感谢您过去对我们的支持,并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