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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鑫1号南通滨海围垦(北区)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07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金谷•聚鑫1号南通滨海围垦(北区)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2年8月3日,经过24个月的运作,于2014年8月3日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聚鑫1号南通滨海围垦(北区)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8月3日

3、信托规模:本信托计划信托总规模为人民币106,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为人民币55,000万元;次级为人民币51,000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5、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通州支行

账 号:010900017110888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优先级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专项用于南通市通州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包括货币形式和债权形式,其中优先级受益人的分配形式全部为货币形式,次级受益人的分配形式全部为债权形式。

2、分配情况

截至2014年8月3日,本信托计划实现货币形式的信托收入 141,412,210.13元(扣除优先级信托本金后),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209.13元,手续费收入1.00元,收到应收账款141,400,000.00元(扣除优先级信托本金后);信托支出共计 44,932,976.78元,其中保管费1,010,246.58元,代销费18,619,395.43元,财务顾问费9,092,219.18元,受托人报酬16,079,575.90元,其他费用共计131,539.69元;实现优先级信托收益96,477,233.35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优先级信托利益共计646,477,233.35元,其中包括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本金550,000,000.00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收益96,477,233.35元。

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第7.2 条第(1)至(5)项顺序分配完毕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以现状的形式分配给次级受益人。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8月3日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应在信托终止后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披露。

五、声明

受益人在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雷小蓉。

电话:010-88087221

传真:010-88086825

E-mail:leixiaoro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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