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广东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粤财信托·广金成长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信托计划期限10年,封闭期一年。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交易所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新股、新债申购、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
本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19日,本信托计划也可提前或延迟成立。
本信托计划认购资金缴款账户为:
户 名: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账 号:7443020186800011287
特别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赢利,亦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审慎做出购买决策。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