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长城新盛·邦泰外滩一号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放期提前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本开放期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A1类信托受益权规模0元,A2类信托受益权规模5,000万元。符合信托计划说明书及信托合同规定或约定的成立条件。本信托计划第二期于2014年8月19日成立。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