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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兴3号新大地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通知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26日

根据“华宸•鼎兴3号—新大地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受益人大会召集事项的约定,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召开本信托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9月10日
2、会议方式: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受托人《关于<华宸•鼎兴3号—新大地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结束的提案》,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参加对象
1、本信托全体受益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2、受托人、信托执行经理。
四、会议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本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表决以表决函书面表决为准。书面表决函见附件二。
2、鉴于该提案内容涉及信托计划提前结束事项,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该决议需经参加本次会议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3、本次表决结束后,由受托人对受益人的表决意见进行统计并形成决议。受托人将在本次收益人大会结束后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将本次受益人大会决议以在华宸信托公司网站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受益人,并向监管机关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秦立东
电 话: 0471-4193856
传 真: 0471-4193908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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