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中铁信托•优债1365期四川置信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B类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成立,B类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分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每期满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含第10个工作日),受托人按照“持有信托份额期满18个月B类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约定向受益人预分配第一年的信托收益;若分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期满18个月时结束,则于每笔信托资金期满18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含第10个工作日),受托人按照“持有信托份额期满18个月B类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约定向受益人分配最终的信托利益。
2、若分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期满18个月时未结束,则于每笔信托资金期满24个月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含第10个工作日),受托人按照“持有信托份额期满24个月B类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约定的比例向受益人分配余下的信托收益并归还信托本金;同时按照“持有信托份额期满24个月B类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的约定补足预分第一年信托收益的差额部分。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本公告作为信托合同补充文件,为信托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与信托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公告电子文档挂我公司网站。根据B类投资人要求,我司可提供本公告纸质盖章版本。公司网站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本内容完全一致,请投资人核实确认,并妥善保管。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www.crtrust.com了解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运用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其他需求,请您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电话:028-87789999,028-86277999)。
特此公告。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