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
乐兴5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3年8月23日正式成立,第二期于2013年8月28日正式成立,两期实际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肆亿圆整(400,000,000元),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根据与各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本信托计划每期期限届满后终止,第一期终止日期为2014年8月23日,第二期终止日期为2014年8月28日,受托人于每期信托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受益人的信托本金及对应的信托利益分配予受益人,募集期利息在分配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同时向各受益人返还。
感谢您对国民信托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