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新华信托华惠132号•镇江红星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八期)推介发行工作已结束。本信托计划第八期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0万元整,符合信托计划说明书及信托合同第七条规定,满足成立生效条件,并于2014年8月19日成立生效。
新华信托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的各项事务,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