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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阳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1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兴业信托·恒阳 1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成立,我公司严格按信托文件的要求管理、运用信托资金。
经次级受益人申请,我公司将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向优先受益人提前分配本信托
计划优先信托利益,收益计息截止至 2014 年 9 月 5 日(含),分配后本信托计划优先
收益权终止。现将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托收益分配计算
1、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按照最高 8.5%/年的最高预期收益率,
进行每日计提。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每日计提。每日应计提的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信
托计划成立时的优先信托资金×8.5%÷365”。
2、本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8.5%。
3、本信托收益核算期实际存续天数为成立日(2013 年 4 月 22 日)至本次信托收
益分配日(2014 年 9 月 5 日),算头算尾,共 502 天。
4、本信托计划优先信托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本次向优先受益人
分配的信托利益为 312,733,150.96 元。
二、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受托人将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将优先信托受益人应得的信托收益转入受益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内。
三、本分配报告中各个定义的解释以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