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司推出的“国民信托•昆明御景新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预计于2016年2月24日结束,现信托计划运行期满6个月。信托计划运行期间,我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我司现进行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其分配方案为:
1、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为10%/年;
2、认购金额为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为11.2%/年;
3、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预期收益率为11.5%/年。
结合信托收益情况,本信托计划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金额为¥7,687,308.53元。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我司已经于2014年8月29日按照上述方案将第一次信托利益资金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您及时查收。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