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12年3月12日发行成立的湖南信托“湘财盛”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募集资金1428万元,期限为36个月。根据信托合同第六条约定,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后,我司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现我司宣布“湘财盛”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23日提前终止,我司将于2014年9月23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兑付资金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信托收益及清算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