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信托·北京朝阳中小企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北京朝阳中小企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工作已经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700 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23日成立,信托期限为 1年 。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作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
账 号:11001018700053038289
本信托计划中列举的11家目标贷款公司中的“盛唐时代(北京)数码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北京盛唐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贷款金额不变。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受托人指派宋浩、袁江舟担任本信托计划的专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010-85870351。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