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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14)04号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权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25日

一、信托计划要素
1、产品名称:华宸•金诚(14)04号——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权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向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权的收益权。
3、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宸信托)。
4、信托资金规模:10000万元人民币。分2次发行,每次发行规模5000万元。
5、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自第一次信托资金成立后计算。信托期满可不经召开受益人大会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6、预计年化收益率:100万元(含)—300万元8%;300万元(含)以上8.5%。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维持不变。如果信托计划期满未结束而进入延长期,则在延长期内受益人的预计收益率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0%。
7、信托收益分配方式:按年分配。
8、认购起点及原则:单笔委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可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计划认购遵循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9、信托计划推介期:第一期推介期自2014年9月 22 日起至2014年 9月 30 日止。
10、资金代理收付机构及保管银行:
账户名称: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1508 3500 5838
银行行号: 1041 9100 3785
二、交易对手——内蒙古通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通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艳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主营煤炭、铁精矿粉和洗精煤销售的贸易型公司。公司于2010年开始与蒙古国建立煤炭采购业务关系,近年间陆续与包头钢铁集团、济南钢铁集团、承德钢铁集团、宣化钢铁集团、邯郸钢铁集团等各大型钢厂建立了稳定的煤炭销售业务关系。通源煤炭运销公司主要从蒙古国能源资源有限公司(ER公司)购买洗精焦煤,近年来每年购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采购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近年来每年向下游企业供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销售毛利率约为13%。截止201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4.24亿元,负债总额为1.66亿元,资产负债率39.15%。
三、信托计划交易结构
1、华宸信托办理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以及个人保证等手续后,募集5000万元信托资金,为其放款;
2、华宸信托、宝宸伟业(通源煤炭运销公司的关联公司)、包钢废钢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及管理协议》并在人民银行办理质押登记;宝宸伟业将已经形成的一笔应收账款质押给华宸信托,华宸信托根据包钢废钢公司“应付账款确认函”中注明的货款金额,募集第二笔信托资金。
3、形成第二笔应收账款后,第一笔应收账款账期期满,华宸信托收到包钢废钢公司结算后的第一笔应付账款后,根据第二笔“应付账款确认函”中的金额按照5000万元与“应付账款确认函”中注明的货款打9折后金额孰低原则,将监管账户中的资金或对应的承兑汇票交付给生铁供货方。华宸信托在任何时点都持有“应付账款确认函”或“承兑汇票(现金)”二者至少其一。以后资金操作以此循环。
4、信托计划到期,由通源煤炭运销公司承诺偿还信托本息资金,信托计划结束。
四、信托计划特点:
1、还款来源稳定:项目还款来源为通源煤炭运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宝宸伟业)的经营性收入。
通源煤炭运销公司上下游客户稳定,购销规模逐年扩大,渠道较为通畅,流动资金需求呈逐年增大趋势,最近三年销售收入保持在每年约11亿元的水平。按照目前签订的合同量,信托融资期限内,通源煤炭运销公司累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4.24亿元,累计净现金流量可实现16834.96万元。宝宸伟业是通源煤炭运销公司的关联公司,主要是针对包钢生铁的销售,信托融资期限内,宝宸伟业可实现净现金流量为6795.20万元,两项合计23630.16万元,是信托本息资金的2.1倍,可覆盖信托融资本息。
2、风险可控:本信托计划有多重抵押担保措施,分别是:
①自然人王艳春、王艳娟以其持有的通源煤炭运销公司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目前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净资产额为25761.53万元。
②宝宸伟业以其与包钢形成的应收账款为通源煤炭运销公司股东回购股权收益权及支付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质押在人民银行登记并进行全封闭监管。
宝宸伟业与包钢废钢公司已经签署了《生铁购销合同》,约定宝宸伟业每月向包钢废钢公司供应生铁2.5万吨。包钢废钢公司货款结算周期为2个月,宝宸伟业每月对包钢废钢公司形成5800万元左右的应收账款。
③以评估值为1.21亿元的房产、土地做资产抵押。
④实际控制人岳琮霖夫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该自然人不涉及民间借贷。
3、高收益:信托计划期限内,预计年化信托收益率为8—8.5%/年。且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4、独立管理: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成为一种独立运作的财产,在单独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内封闭管理,仅服务于指定信托目的,独立于受托人自有财产及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
三、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公司主要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受托人,公司在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下,积极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作用,受托管理财产,搭建投资与融资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2003年至今,华宸信托通过集合、单一信托计划方式,先后在全国范围内运作600余个信托项目,募集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累计660多亿元,到期项目本金兑付率和信托收益分配率均为100%,在信托行业中赢得较佳的口碑。
信托计划具体内容请详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计划说明书》和《资金信托合同》
咨询电话:0471—694455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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