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经过约24个月的运作,《西部信托•协和资产房地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运转正常,受托人即将进行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现将该信托计划本次信托利益分配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协和资产房地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9日
三、信托计划到期日:2017年9月29日。
四、信托规模为:本信托计划信托规模共计1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受益人募集5000万元,次级受益人募集5000万元。
五、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第一次信托利益的分配如下:
信托成立之日起满2年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信托财产已取得的全部收益为限,向未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的优先级受益人进行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信托利益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未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的优先级受益人信托利益=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8%×2
若分配的信托利益未达到8%/年的收益率,则由次级受益人向受托人交付现金补足差额部分。
六、根据信托计划及信托合同约定,本次信托利益的分配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利益将直接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