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杭州奥克斯综合体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分配公告第1次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兴业信托·杭州奥克斯综合体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
信托计划”)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成立,我公司严格按信托文件的要求管理、运用信托
资金。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我公司拟向受益人分配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含)到 2014 年 9
月 30 日(不含)期间的信托利益,现将本次信托利益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托利益分配计算
按 A1 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8.0%、A2 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
益率 8.8%、B1 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8.5%、B2 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
年收益率 9.3%,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含)到 2014 年 9 月 30 日(不含)
期间的信托收益。根据资金信托合同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份信托单位当期可分
配信托利益=1 元×R×当期天数÷365,其中“R”是指各类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年化收
益率,本次分配金额如下:
A1 类受益人收益:5,930,000.00 元×8.0%×183÷365=237,849.86 元;
A2 类受益人收益:3,850,000.00 元×8.8%×183÷365=169,864.11 元;
B1 类受益人收益:6,010,000.00 元×8.5%×183÷365=256,124.80 元;
B2 类受益人收益:584,210,000.00 元×9.3%×183÷365=27,240,191.75 元;
本次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总额为 27,904,030.52 元。
二、信托推介期资金利息情况
信托资金在资金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年 0.72%)计算,本次分配时向受益人一并分配。
三、信托利益分配时间
2014 年 9 月 30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即 2014 年 10 月 20 日前)。客户理财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客服热线:400-883-6666 网址:www.ciit.com.cn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