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沈阳奥园会展广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2月7日依法成立。
融资方沈阳奥园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向我公司提出提前履行本信托计划项下还本付息义务并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的申请。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受托人经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后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鉴于此,我公司本着审慎、尽职的原则,拟于收到本信托计划借款人沈阳奥园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预计本信托计划提前于2014年 10 月31日前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公司将于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至信托受益人账户,请受益人注意查收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