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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1日

  第一部分信托计划的发行情况

  一、信托计划成立日及募集规模: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37000万元,分两次进行募集,第一次信托计划募集规模为17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12000万元,劣后级信托资金5000万元;第二次信托计划募集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12000万元,劣后级信托资金8000万元。信托计划成立日为2011年9月1日。

  二、信托计划期限:信托期限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信托股权全部退出被投资公司止。第一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012年8月30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信托计划受托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

  四、信托专户:指江苏信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账号名称: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银行账号:31170188000005820

第二部分信托资金的运用、管理及收益

  一、信托计划目的及资金运用

  通过实施本信托计划,受托人将委托人指定用途的信托资金集合使用,用于向溧水万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增资。江苏万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受让人,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满3年前按约定价格受让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优先级受益人获取优先级信托合同约定的相应收益。

  二、信托计划的管理

  江苏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了信托资金的运用及管理,并为本信托计划资金建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和管理。

  三、信托计划资金收回情况

  截止2014年7月4日(本信托计划的清算日),本信托计划共回收资金319,213,698.64元。

  四、受益人可获得的信托管理利益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供分配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合计297,356,712.33元。

第三部分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及分配

  一、信托计划终止:根据《信托合同》等约定,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截至2014年7月4日,江苏万辰已向受托人按约支付了优先级受益权转让价款;项目公司已向受托人按约支付了信托费用。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7月4日提前终止。

  二、分配方式: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优先级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优先级受益人。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劣后级信托财产及收益以股权形式分配给劣后级受益人。

  三、分配金额与分配时间:江苏信托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已于2014年7月4日进行了优先级信托利益分配;江苏信托已于2014年8月20日办理了信托股权转让,将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信托股权转让至劣后级受益人江苏万辰,并办理了工商变更。

第四部分披露方式

  一、报告正本备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受托人可前来查询。

  二、欲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管理或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江苏信托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江苏信托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025-89667771。

第五部分声明

  至2014年7月4日,江苏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行,并依照《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江苏信托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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