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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县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三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我司推出湖南信托株洲县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三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分两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第二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期限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信托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最终以信托计划项下本期信托成立时的实际规模为准,受托人有权调整信托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认购金额:投资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最低为100万个,并可按1万个单位的整数倍增加,每个信托单位为1元。
信托期限:不超过25个月,自当期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期限满12个月后,湖南信托有权提前结束该期信托计划。
预计年收益率为:购买金额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8.8%,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9.5%,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10%,,5000万元(含)以上的为10.5%。
信托推介期限:2014年10月22日到2014年11月22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