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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 (2014现代投资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4日

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工商企业(2014现代投资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人民币2亿元,信托计划的具体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

2、信托期限:两年(满一年后可提前终止)。

3、受益人金额起点: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根据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不同,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单笔认购金额 预计收益率(年化%)
≥100万元<200万元 8.30%
≥200万元<300万元 9.00%
≥300万元<1000万元 9.70%
≥1000万元<2000万元 10.20%
≥2000万元 10.60%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采取货币资金方式分配。受托人于信托收益分配日将第一年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将剩余信托期限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一并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5、收款日期: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5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

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本计划成立日募集银行账户利率计息,本计划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后,在首次分配信托收益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6、兑付方式: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遇节假日顺延),将信托资金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向“现代投资”发放2亿元贷款,信托资金将由其用于购买生产原料(二级螺纹钢及线材)。信托计划到期时,“现代投资”以销售收入为来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信托计划由天津现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并由“现代集团”实际控制人马成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借款人简介

天津市现代投资有限公司创办于2000年9月,注册资金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贸易、房产经营等。“现代投资”是一家经营钢坯、螺纹、圆钢、线材等多种钢材的综合性公司,与天铁、轧三、轧二等各大钢厂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作为一级销售代理商以质优、价廉、货源充足、优质服务赢得了广大新老客户的信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投资”除经营钢材、建材贸易外,还与著名的假日酒店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发建设了海河假日酒店。海河假日酒店于2008年12月18日开始营业至今,客房入住率均达85%以上,保守营业额为年均1.9亿元,经营情况较好。截至2014年7月末,“现代投资”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计3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风险防范

1、本信托计划的借款人“现代投资”和担保人“现代集团”均为实力较强的本地民营企业,企业信誉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现代集团”2014年荣登中国500强,其开发的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现代城项目一期租金收益较高,未来二期发展前景较好,能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及稳定的现金流。个人保证担保人马成喜是“现代集团”的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是天津市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连年被授予“天津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2、本信托计划的抵押物是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36号的商业房产,占地面积1,5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19.65平方米。天津市融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出具项目预评估价格为30,055万元,贷款本金抵押折扣率为66.5%。该抵押物地处天津五大道区域,属稀缺资源型房产,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可变现能力较强。

3、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4、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防止在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影响信托计划资金运作。

5、本信托计划运用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及监管政策导向,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重要提示:委托人应保证信托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声明:本资料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具体详见《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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