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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顺达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4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山东信托·金顺达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成立,信托资金规模 8727 万元,期限 12 个月。信托利益来源于贷款本
息。
一、认购期利息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计划成立的,认购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
日期间的全部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由受托人在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
托利益一起交付给受益人”。募集期利息和截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的信托收益已分配。
二、信托利益
1、本信托计划(第一期)项下信托单位信托利益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不同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 R。
信托单位类型 单笔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A 类 100 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 万元 R=8.0%
B 类 300 万元≤单笔认购金额 R=8.5%
2、本信托计划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结束。受托人按如下方式计算并分配信托单位项下
的信托利益:
每份信托单位信托利益=1 元×R×(2014 年 9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2 日期间天数
(算头不算尾))/365+1 元+0.00679561 元,R 为各类信托单位上述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分配信托利益 88,537,785.15 元。
三、信托利益分配时间
本次信托利益分配定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受托人将全部以现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
托利益,信托利益直接划付至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
出款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15-158101040030781
开户行: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