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黄果树“瀑韵天城”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3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4,980万元,期限2年,于2013年6月18日成立,满18个月后,融资方可以申请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
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贵州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瀑韵天城”项目一期B7栋在建工程、D区在建工程(D1b栋除外)和二期在建工程为标的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融资人取得资金用于“瀑韵天城”项目开发建设。信托期间,融资人按信托年度支付回购价款,到期支付回购款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㈠贵州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昊远隆基”)将“瀑韵天城” 项目一期B7栋在建工程、一期D区(D1b栋除外)在建工程和“瀑韵天城”项目二期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㈡贵州昊远隆基的股东——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昊远隆基”)为本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受托人、监管银行、贵州昊远隆基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对贵州昊远隆基的信托资金使用及销售回款进行监管,监管协议已签署。
本信托计划投资者收益按信托年度分配,本报告期内,不分配信托收益。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14,98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贵州昊远隆基;
㈡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1,151,613.15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没有进行利益分配,下一次信托利益分配将在信托终止后随信托财产的返还一并进行。
四、用款项目情况
㈠“瀑韵天城”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正常。
㈡ 销售情况:项目暂未开始销售。
五、信托项目近况
㈠ 融资人贵州昊远隆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㈡ 保证人北京昊远隆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六、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郑相超
Tel:021-68590897
Fax:021-68590878
Email:xch-zheng@hnai.net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