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厦门德昌行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3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9,790万元,期限2年,分别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3日和2014年1月15日分三期发行成立,各期届满12个月后,融资方可以申请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
信托项目成立后,厦门德昌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德昌行”)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补充厦门德昌行的流动资金。信托期间,融资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㈠长泰金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金鸿邦”)将其合法持有的位于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的8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信托报告期间内,进行了抵押物替换,替换后,抵押物变更为7宗土地使用权和1宗酒店会所物业,抵押率由之前的42.38%降低至40.83%。
㈡上市公司当代东方(SZ.000673)的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为本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当代集团、当代东方(SZ.000673)的实际控制人王春芳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本项目计划投资者收益按信托年度分配,本报告期内,不分配信托收益。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9,790万元支付给了借款人厦门德昌行;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厦门德昌行支付的利息共计703,270.68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703,270.68元;
㈣本季度未分配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本季度未分配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将在各期信托单位生效日起届满12个月之日开始,在受托人收到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最后一次信托利益分配随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后信托财产的返还一并进行。
四、信托项目近况
㈠ 融资人厦门德昌行,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㈡ 保证人当代集团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五、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郑相超
Tel:021-68590897
Fax:021-68590878
Email:xch-zheng@hnai.net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