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渤海信托·安徽中杭股份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3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9990万元整,信托期限2年。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支付给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杭股份”),用于补充企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信托期间,中杭股份每满3个月支付一次贷款利息,到期支付贷款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一)芜湖城东国际大酒店房屋产权为本信托计划做抵押担保,抵押合同已经签署,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二)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北京成宏酒店为本信托计划做第二顺位抵押担保,抵押合同已经签署,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中杭股份的股东安徽中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杭集团”)将其持有的中杭股份53.45%股权为本信托计划做质押,质押合同已经签署,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四)中杭集团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五)中杭股份实际控制人杭锁亚及其配偶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六)中杭股份法定代表人高志榴及其配偶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一)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90万元整支付给了融资人中杭股份;
(二)按照《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本项目在贷款发放后每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一次信托收益,截止到本季度末,尚未到首次信托收益分配时间节点。
四、信托项目近况
(一)融资人中杭股份,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二)保证人中杭集团,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五、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张绪瑞、郝洋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