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一期)已于2014年10月28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第一期)的发行推介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7日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677 万元,第一期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止。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692384224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该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受托人指派王骞、王沛剑,担任本信托专职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29-87396562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