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山东信托尊岳进取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第一次分红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04日
尊敬的投资者:
山东信托·尊岳进取 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4 年 6 月 6 日成立。按照信托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的约定,
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将部分或全部普通信托利益
以现金或者转信托单位两种分配方式分配给普通受益人,拟将
2014 年 11 月 6 日定为第一次分红基准日,将向本信托的受益人
现金分红,分红到净值恢复 1 元。2014 年 11 月 6 日开放日产生
申购款根据价格 1 元确认份额。
我公司将在信托利益分配基准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
益分配至受益人预留的信托利益账户中。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