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或“受托人”)的信任并加入平安财富*翔园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项下的第25期A25类信托单位的信托资金投资于受托人发行并管理的“平安财富*安恒2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标的信托”)项下的第十八期信托单位,并通过标的信托向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即“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受托人根据信托目的,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力求让委托人获取收益。
现因标的信托项下第十八期信托单位发放的信托贷款付息日发生变更,本信托计划受托人拟增设【2014】年【10】月【31】日为本信托计划项下第25期A25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核算日,受托人将在上述信托利益核算日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核算当期信托利益,并于上述信托利益分配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将当期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信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及认购风险申明书等,下同)的其他事项不作修改。
关于本次变更的操作,以本公告为准。受托人将不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托文件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委托人/受益人无须与受托人重新签署上述信托文件或补充协议。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