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4年11月发行“东莞信托·宏信-翔龙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206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的银行保管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1月7日正式成立。
特此报告。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程志刚,联系电话:2626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