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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盛唐大厦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季度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呼和浩特盛唐大厦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1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8340万元,分三期募集并发放。第一期,募集资金5700万元于2013年2月7日发放;第二期,募集资金6090万元于2013年3月1日发放;第三期,募集资金6550万元于2013年3月19日发放;每期信托计划期限为15个月(满12个月时可以提前回购)。

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伟业”)持有的特定资产盛唐大厦63145.92平方米的收益权,融资人取得资金用于盛唐大厦项目的装修及支付工程尾款。信托期间,盛唐伟业分期、每满3个月支付一次回购溢价款,到期支付回购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落实情况

㈠盛唐伟业以其合法持有的呼和浩特新城区中山路南侧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8655.2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呼国用(2009)第00008号”)以及坐落于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㈡内蒙古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盛唐伟业股东(兼法定代表人)高守峰、盛唐伟业股东崔建平、王利明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受托人、监管银行、盛唐伟业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对盛唐伟业的信托资金使用及销售回款进行监管。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1834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盛唐伟业;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盛唐伟业支付的回购溢价款6,463,333.33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2,077,500.00 元;

㈣本季度未分配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每期所募集信托资金的首次信托利益分配于该期所募集信托资金用于向盛唐伟业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的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 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财产专户向受益人分配首次信托收益18,935,257.34元。

四、用款项目情况

㈠盛唐大厦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

(2)室内墙体抹灰工程已完工;

(3)室内管道安装完成95%;

(4)地暖已完成;

(5)外装修1-5层石材安装,6层以上龙骨安装;

(6)现项目已进入冬休期。

以上工程进度均符合预期进度。

㈡ 销售情况:

目前盛唐大厦项目暂未销售。主要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保证人内蒙古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项目“维多利摩尔城”及“内蒙古大商城”、时代中天项目进展顺利,销售状况良好,融资人及保证人资金流动性较好。融资人为更好实现盛唐大厦的项目价值,拟对项目内外装修进行完毕后正式对外销售,目前仍处于积累客户阶段。计划销售时间2014年5月。

五、信托项目近况

㈠ 融资人盛唐伟业,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㈡ 保证人高守峰、崔建平、内蒙古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利明夫妇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六、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李慧艳

Tel:0311-68050345

Fax:0311-68050338

Email:huiy_li@hnai.net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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