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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棕榈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季度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渤海信托•盛泽棕榈湾二期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1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8000万元,信托期限2年。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向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盛泽地产”)发放贷款,融资人取得资金用于棕榈湾二期项目开发建设。信托期间,盛泽地产分期、每满3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到期支付贷款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落实情况

㈠廊坊果岭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廊坊广阳区的“盛泽·花城”项目一期共计56,436㎡的土地使用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㈡廊坊果岭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盛泽地产股东侯翠兰、陈继伟及法定代表人雷铁显和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国明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㈣受托人、监管银行、盛泽地产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对盛泽地产棕榈湾项目二期的销售回款进行监管。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盛泽地产;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融资人支付的利息3,107,300.00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920,000.00元;

㈣本季度,未分配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财产。

㈤按照信托文件约定,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期满12个月后,可提前偿还本金。2013年12月17日,受托人、盛泽地产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此项目贷款期满12个月后提前结束。

四、用款项目情况

㈠项目建设情况:

盛泽棕榈湾二期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管道、强弱电及门窗玻璃安装施工以及小区道路、绿化景观建设。

㈡ 销售情况:

截至3月中旬,销售量已超过九成,仅剩少量大户型正在销售。

五、信托项目近况

㈠ 融资人盛泽地产,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㈡ 保证人廊坊果岭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侯翠兰、陈继伟及法定代表人雷铁显和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国明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六、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王卫

Tel:0311-68050437

Fax:0311-68050338

Email:wwang@hnai.net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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