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11月27日,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华澳·长盈51号宁波青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感谢您投资本信托计划,更感谢您这一年以来给予本公司的充分信任与支持。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目的已经达成,本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的终止日为2014年11月27日。
再次由衷地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您继续投资华澳信托的信托产品,我们将勤勉尽职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