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2014年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4年6月25日,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谷•蓝海2号—佳泰商务信托贷款集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已成立,信托期限24个月(期满22个月可提前结束)。信托总规模20000万元,第一期募集规模16,900万元,第二期募集规模3100万元。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自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9月末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蓝海2号—佳泰商务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届满2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用于向河北佳泰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以支付石家庄新客站地下商业街租金以及装修款。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受托人于2014年6月25日募集的16,900万元资金以及于2014年7月8日募集的3,100万元资金,放贷于河北佳泰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支付石家庄新客站地下商业街租金以及装修款。
三、资金使用企业经营情况
1、财务状况
河北佳泰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截至到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45亿元,总负债5.07亿元,资产负债率48.56%。净资产5.38亿元。财务状况稳定。
2、生产经营情况
2014年1-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3.83亿元,净利润1.22亿元,生产经营稳定。
四、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两期受益人共支付信托收益人民币伍佰零贰万零拾伍圆伍角玖分(¥5,020,015.59)。
五、报告期间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情况
1、我公司确定李勍为信托经理,负责管理本信托事务;
2、我公司开立了独立的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归集委托人划付的信托资金,收受和划付信托收益及信托报酬;
3、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对河北佳泰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管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
4、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5、报告期内受托人对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情况,目前借款企业经营情况正常。
六、有无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抵(质)押物及担保方变化情况:无
(四)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五)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其他事项:无
七、声明
截止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健。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李勍
电话:010-88086132
邮箱:liqing5@cind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