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
经委托人代表与我司协商一致,国民懿和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拟以2014年11月15日为一般信托利益分配基准日,向受益人分配一般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为将2014年11月15日信托单位净值超过1.0000元的收益部分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分配后单位净值为1.0000元。我司将于分配基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一般信托利益。
特此披露!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