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9月13日,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长城新盛信托•万国瑬庄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信托计划约定,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18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届满12个月后,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现因绍兴万国德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前回购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计划信托目的已实现,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4年11月17日。
本公司将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