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清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报告所载有关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资料,由受托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或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进行收集、整理、披露。
尊敬的受益人: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于2013年10月29日、2014年10月29日分别到期。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国元信托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于2012年10月29日成立,信托规模9930万元(一年期规模4930万元,两年期规模5000万元),由国元信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贷款的形式投放给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用于补充日常周转资金。贷款年利率分别为12%、12.8%,计息天数分别为365天、730天。浙江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以其名下的一宗占地面积为82,666.69平方米(约124亩)、评估价值为44,64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借款人还本付息(含1年期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浙江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为借款人到期偿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信托项目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自信托项目成立日始,我公司即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项目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信托项目收入情况
贷款利息收入: 1871.6万元。
专户存款活期利息收入:4.97万元
四、信托项目支出情况
印花税: 0.50万元
支付咨询服务费: 195.05万元
银行保管费:14.93万元。
律师费:0.2万元
合同印刷费:0.11万元
五、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等于信托项目收入减去信托项目支出的余额,信托计划收益为1665.78万元
六、受益人信托收益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受益人信托收益为1347.72万元,推介期利息0.66万元。
七、信托报酬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在信托收益达到各委托人认缴金额所对应收益率后,超过部分的信托收益作为受托人信托报酬。信托计划收取信托报酬315万元(不含销户息)。
八、信托收益分配和信托财产返还
受托人已于2014年10月29日分配2年期受益人本金、第二年信托收益累计5466.3万元。各受益人已收到返还本金及收益,信托财产分配完毕。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