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
由我司发行的“乐兴10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将于2014年11月20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实施分配第三次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分配第一期第三次信托利益,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第三次利益分配日为2014年11月20日,受托人将于分配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实施分配。
受益人当期可获得的信托利益=所持信托份额×1元×预期收益率×0.25年。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服务。
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或我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敬请拨打我司客服电话:800-990-1888或400-779-1888,或登录我司网站www.natrust.cn查询。
感谢您对国民信托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