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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山东信托•华融湘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于 2013年11月13日成立,该信托计划成立时募集
金额共计 5000万元,信托总期限为12 个月。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信托合
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计划清算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总金额5000万元,信托单位5000万份;
2、信托计划类型:指定用途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信托计划存续时间:2013 年11 月13日(含)至2014年11月 13日(不含),共365
天。
4、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二、受托事项:
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资金于受托人,由受托人将信
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受让湘潭鑫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23万元的应收账款,并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
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三、信托计划专户的管理
1、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为在中信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处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2、为了提高信托计划财产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保管银行对信托计划专用银
行账户进行保管,并根据与受托人签署的保管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予以监督。
四、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存续365天。本次清算受益人信托利益53,630,300.00元。募集期及清算期间
不计利息。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