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融信1号平潭大卫城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第一期至第五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A类”)分别于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8日、2013年11月22日和2013年12月2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A类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实际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叁拾万元整(¥211,300,000元),以受托人的名义受让融信(平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潭大卫城项目的收益权。
现融信(平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2日支付上述项目收益权的部分回购价款(即本信托计划A类第四期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包含上述A类第四期转让价款¥31,700,000元以及对应的当期回购溢价款,当期回购溢价款计算天数为自上次融资人支付回购溢价款之日即2014年5月22日(含)至本信托计划A类第四期结束日2014年11月22日(不含)之间的天数。
我公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相关约定向本信托计划A类第四期的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特此披露。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