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清算报告书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0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一期于2012年9月26日成立,二期于2012年10月18日成立,两期同时于2014年11月6日提前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2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30个月(届满24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4、委托人/受益人:委托人为与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且依法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本信托计划设立时,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

5、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账号:11001008500059120828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德润逸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北京德润逸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经营收益。

2、信托项目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信托利益金额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主要是北京德润逸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经营收益。截止2014年11月6日,信托收入共计69,499,882.20元,其中经营收益69,472,26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622.20 元;信托支出共计11,057,878.46元,其中:支付固定信托报酬9,973,981.00元,支付保管费1,038,190.69 元,支付其他费用共计45,706.77元;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56,332,860.21元。

3、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共计人民币306,332,860.21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250,000,000.00元,信托收益56,332,860.21元。

四、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基于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目的已提前实现,本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11月6日提前终止。

2、信托计划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编制《清算报告书》,并以受托人网站公告等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五、声明

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在10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对清算报告提出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托经理王婧。

Tel: 010-88088926

Fax: 010-88088487

E-mail: wangjing_01@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2014-12-01 15:27:57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