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推出湖南信托湘财源2014-23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信托期限为25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期限满一年后湖南信托可以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并按其实际存续天数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本信托产品情况如下:
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
信托期限:25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认购金额:投资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最低为100万个,并可按1万个单位的整数倍增加,每个信托单位为1元。
受益人预计收益率:购买金额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8.8%,在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为9.5%,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为10%。
信托推介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