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发行“东莞信托·宏信-鼎立股份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联文 联系电话:0769-2626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