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新华信托·鼎石9号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发行工作已结束。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310万元,符合信托计划说明书及信托合同相关文件规定或约定的成立生效条件。本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9月15日成立并于9月26日生效。本信托于2014年9月05日至2014年9月15日进款的客户,其计息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
新华信托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的各项事务,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王凯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