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的金谷•海航新机场建设Ⅰ期基金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截止2014年12月12日,本信托(一期)共募集资金30,02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4,100万元,B类信托单位25,920万元,符合成立条件,并自2014年12月12日起计算信托收益。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及宁波鑫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成立情况,本期A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12日,本期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1日。
本信托所募集资金已存入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为: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25 0000 0011 6761-1
为促进信托计划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以便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我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用,审慎处理本信托相关事务。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jingutrust.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信托经理或财富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 雷小蓉 010-88087221
财富中心热线: 010-88086686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