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粤财信托·得壹普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在此宣布该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10 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期限为48个月。
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并遵守信托文件中的规定,为委托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