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关于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信托计划重新签订相关合同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信托计划受益人:

2014年7月22日,我司设立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旭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2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向中旭集团发放信托贷款。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投担保”)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滁州中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定反担保抵押给皖投担保。

现保证人皖投担保提出:由于滁州中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宗土地现已开发并开始预售房产,房产抵押登记机构认为该宗抵押物不具备抵押条件,要求变更撤销。因此,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决定上述信托贷款由中旭集团提前偿还后,在上述担保不变、贷款金额不变、利率不变、贷款到期时间不变(两次贷款期间连续计算、利息连续计算)的条件下,我公司重新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发放信托贷款。

届时,信托贷款偿还后,我司将与中旭集团、皖投担保重新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待皖投担保与中旭集团办理新的反担保抵押手续后,我司向中旭集团重新发放信托贷款。

上述事宜不影响本信托计划担保措施、受益人预期收益率及信托计划到期日。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皖投担保与中旭集团未能办理新的反担保抵押手续,并且不再为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则受托人将依据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以维护受益人利益。

专此公告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7日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